​《民法典》自动续期!70年产权一锤定音 影响有多大?

《民法典》即将正式亮相,其中,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: 


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 

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 

① 住宅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,可以自动续期,不必担心被收回。

  

这次《民法典》明确住宅土地使用权 “自动续期”,可谓一锤定音,这意味着民众对于70年产权问题的主要担忧,已经不复存在。


中国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,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。业主对房屋本身享有无限期产权,但对房屋之下的土地只有70年不等的使用权。虽说建筑设计寿命多数只有50年,很多房子可能三四十年就已严重老化,撑不到70年产权的大限,似乎产权续期问题无关紧要。

 但是,房子虽然不断老化不断折价,但房屋之下的土地价值却是永存的。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,能否“自动续期”,不仅关系产权本身的完整性,而且还会显著影响到未来的房价预期。


② 自动续期不是问题,问题是“自动续期”之时,到底是免费续期,还是要补缴土地出让金?

 

对此,民法典提出:


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 

是补缴还是减免,是全部免费还是部分减免,民法典无法事无巨细,只给出了大原则,具体落地执行将会交由其他法律处理。

 

目前与产权续期相关的现法律规定主要有二:

 

一是《物权法》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 二是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
经批准准予续期的,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

显然,对于住宅用地,自动续期将是大原则,相关费用有望减免;而非住宅用地,有可能要补缴土地出让金。